符合行車記錄法規 16-1,遇路檢可當下直接印紙、資料本機保存一年隨時調閱,免月租費(數位大餅本身無需月租),通過交通部法規、ARTC 測試、VSCC 認證審驗合格。

大餅數位化資訊上傳本機,可即時查詢瀏覽;並可於平台線上下載,同時提供多方瀏覽及稽查。
不需每天換紙,避免忘記換紙的人為疏失。老闆們,不再擔心被罰 9,000~18,000 元!
遇路檢可馬上由車上印出行車紀錄紙,不需透過雲端列印(雲端主要供保存一年檢查用)。
無需再換大餅紙、建檔存留,也不怕大餅紙丟失。數位大餅自動儲存行車紀錄於本機,可隨時調閱。
16-1 的數據能夠在當下直接列印——遇攔檢時可直接操作印出行車記錄供警察檢查;未來新車標配的數位大餅皆須通過 16-1 法規。
(僅通過 16 者:主機無螢幕、無法列印,遇攔檢只能由 USB 讀出或伺服器下載資料,交通警察可能仍會開罰單。)

可選購雲端儲存與車隊管理功能:行車記錄於本公司雲端儲存 1 年,可隨時透過電腦下載資料並享有車隊管理功能。
| 機型 | JAS-106 | JAS-106-4G | JAS-208 | JAS-208-4G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數位大餅功能 | 有 | 有 | 有 | 有 |
| USB 下載 | 可 | 可 | 可 | 可 |
| NCC 認證 | 16 | 16 | 16-1 | 16-1 |
| ARTC 測試 | 通過 | 通過 | 通過 | 通過 |
| 伺服器保存 | — | 1 年 | — | 1 年 |
| 車隊管理功能 | — | 有 | — | 有 |
| 租借或買斷 | 買斷 | 0 元車機(租借)/買斷 | 買斷 | 0 元車機(租借) |
| 車機費用 | 市價 12,800 元 | 車機 0 元 月租 350 元 |
市價 19,800 元 | 車機 9,000 元 月租 300 元 |
本公司車隊客戶請來電洽詢優惠價。
| 外觀尺寸 | 190 × 115 × 58 mm |
|---|---|
| 重量 | 主機 650 g |
| 電源供應 | 12V~36V |
| 耗電量 | MAX 1500 mA(24V) |
| 工作溫度/濕度 | -20℃~+70℃/10~90% RH |
| 4G 模組 | Quectel EC21-AU |
| GPS 模組 | 中科微電子 |
| 記憶體 | 8GB Micro SD Card |
| 列表機 | 熱感紙列印 |
| 顯示螢幕 | 可顯示中文繁體/英文/數字等特殊符號 |
| 備援電池 | 鋰電池 |
| 電源管理 | 設備待機耗電流 40 mA;過電流保護 2A;過電壓保護 Power input 最大值 |
| 輸入訊號 | 數位輸入(ON/OFF)×4;實際車速 ×1;實際轉速 ×1;電門開關 ×1 |
| 通訊介面 | 標準 RS-232 ×3;CAN Bus ×1;標準 A type USB ×1 |
| 輸出訊號 | 外接擴充聲光警示訊號 |
| 標準配件 | GPS 天線 3M ×1、4G 天線 1.5M ×1、I/O2 電源線組 ×1、USB 隨身碟 ×1、USB 延長線 2M ×1、外接擴充聲光警示器、I/O1 訊號線組 ×1(選配) |
符合「車輛安全審驗基準第 16-1 條」
新型式:9 人座以上大客車、3.5 噸以上大貨車。
各型式:9 人座以上大客車、3.5 噸以上大貨車。
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、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防止捲入裝置者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 1 萬 2 千元以上 2 萬 4 千元以下罰鍰。
裝設之設備無法正常運作、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,處 9 千元以上 1 萬 8 千元以下罰鍰。
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資料,或未依規定使用、不當使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,處 9 千元以上 1 萬 8 千元以下罰鍰。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39 條之一:大車應裝設行車紀錄器,並應檢附定期檢測合格證明。
警方認定的行車記錄器,是指將車速及行車狀況記錄於一張類似大圓餅的紙上(而非車上錄影設備)。當有事故且貨車超過 8 噸,警方即會要求提供;若司機無法提供、忘了換紙或機器故障(機器故障依法不得上路),警方得依法開立 9,000~18,000 元罰單。
傳統大餅司機每天要換紙,換下來的紙須保存一年備查;司機忘了換紙或未保存滿一年,被查到即罰 9,000~18,000 元。數位大餅自動儲存行車紀錄於本機保存一年,可隨時印出提供警方,省時又方便。
數位大餅本身不需月租費。市面上部分廠商將 GPS 衛星定位與數位大餅綁在一起而收取月租;除非您另有 GPS 車隊管理需求,否則數位大餅本身無需月租。(註:大餅每兩年須檢驗校準一次,會有 500~800 元領證費用。)
通過第 16 條:主機無螢幕、無法列印,遇攔檢只能由 USB 或伺服器讀出資料,可能仍被開罰單。
通過第 16-1 條:主機有螢幕及小印表機,遇攔檢可直接印出行車記錄供警察檢查。
數位大餅已將訊號數位化並儲存在主機記憶體,並無硬性規定一定要回傳伺服器;112 年 1 月 1 日起新車標配的數位大餅皆採數位式。若想附加車隊管理功能,可選購回傳式方案(行車軌跡、車速回傳伺服器保存一年,車機故障也不怕調不出資料)。
本公司的 16-1 數位大餅,安裝完成後即可直接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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